明宣宗治是指明朝宣德年间(1426年-1435年)的统治时期。
宣德年间是明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稳步发展的时期,政治上实行了多项改革措施,如加强官员考核制度、清查钞票、招兵买马、整顿军队等,经济上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如悬赏捕盗、减免赋役、修筑水利等,促进了农业和商业的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上,老学派推崇朱熹学说,史学、文艺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发展。宣德年间的治理为明朝后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1425年,乙巳,明仁宗朱高炽洪熙元年。五月,明仁宗病逝,太子朱瞻基于六月即位,是为明宣宗。明宣宗即位之后诏杨傅入京,使其与杨士奇一道进入文渊阁,共同执掌军机国事。设定各省乡试录取名额。
明宣宗洪熙年间(1424年-1435年)被称为明宣之治。这个时期是明朝中期的一个相对稳定和繁荣的时期,以以“开疆拓土、以德治国、注重文化、重视农业”的治国方针著称。在明宣宗的治理下,朝廷加强了对边疆的管控,大力发展农业生产,重视教育和礼仪文化,加强了对科举制度的规范和管理等。
此时期政治清明,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尤以教育扶助,加强农业和贸易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明宣宗的治理为明朝晚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