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回福建外管证核销的流程如下:纳税人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外管证》。
经营地税务机关受理报验登记,审核所附资料,收取《外管证》报验登记费后,在《外管证》第3、4页“经治税务机关”栏加盖章戳,并退回《外管证》正本。纳税人凭经营地税务机关加盖印章后的《外管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同时交验旧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纳税人的领购发票申请,符合条件的,即时发给《发票领用簿》,并将旧发票交纳税人交验作废后,核准其领购发票数量。以上是福建外管证核销的流程,供您参考,具体操作请以当地税务局的要求为准。
福建外管证核销流程如下:
1.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窗口核销时,需要提供纸质报关单及电子数据。
2. 外贸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即三证合一后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录入《出口加工企业外经贸经营者备案信息核查表》。需要确保资料完整且没有漏填,才能进行核销。
4. 如果出现核销单打不出来的情况,需要在厦门电子口岸申请注销出口收汇核销单打印权限。
5. 如果核销单遗失了,需要在银行或者中国电子口岸申请遗失核销单补办。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福建当地的外管证核销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