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即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业产品给饲料、粮食加工等加工企业时,其销项税额按销售价格(含税价格)进行价税分离。即销项税额=销售价格(含税价格)/(1+13%)*13%.
如果粮食购销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是1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其通过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征收率是3%。你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