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就是使小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各类材料。
小企业的周转材料主要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建筑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按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用途不同,一般可分为下四类:
(一)模板模板是指浇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钢模等,包括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材料、滑膜材料和扣件等在内。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固定钢模和现场使用固定大模板则不包括在内。(二)挡板挡板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挡板等,包括用于挡板的支撑材料。(三)架料架料是指搭脚手架用的竹竿、木杆、竹木跳板、钢管及其扣件等。(四)其他其他是指除以上各类之外,作为流动资产管理的其他周转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轻轨、枕木(不包括附属于塔吊的钢轨)以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网等。
属于周转材料的有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