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不同类型的车辆,不同的维修程度保修期限将不同,其中,乘用汽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者120天内;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35天内;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天内。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国家标准是:整车修理,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修复后质量保证期是20000公里,或100天。汽车小修,修复后质量保证期是2000公里,30天。一,按照质量保证期限,如果事故车在保证期内出现故障,可以要求4s店免费修理。
二,事故车修理完毕后,可要求4s店进行上路试车,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