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4. 具备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6. 报名比例为1:3,若达不到该比例时,经县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做适当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 县内公务员及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 县外教育系统所属各级学校以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 县外新录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教师。
6.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