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有住房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质上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 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原则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满足条件的人员数量超越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以随机派位方法确定入学名单。未能在划片学校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至周边公办学校入学。
3. 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及自己在海口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海口户口优先第一批,第二批是在海口有房产证,劳动合同,满一年的社保,第三批是在台口租赁合同满两年,居住证满两年售。劳动合同和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