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婚姻家庭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因性别而异。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行为。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身体上、精神上蒙受损害的行为。遗弃:是指法定亲属中依法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受扶养、抚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其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