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师资格证丢失了,可以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补发申请。
补办教师资格证的具体步骤如下:当事人需要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补发申请,补办时间以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的要求为准。在教师资格证补发前,当事人需要在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个人档案里找)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填写)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教育考试院。
教师资格证丢失后的补办流程:
1.
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
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
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
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