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凡现为济宁市户口,济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将按照教龄每满1年每月发放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而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其中,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方案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再享受该政策。
按教龄一年教龄每月领取二十元
济宁农村教师补贴的金额根据服务年限、职称等因素而异。
对于服务满10年以上,且依然在编在岗的公办农村教师,按照人均620元/月发放。对于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下的在编在岗农村教师,按人均7655.89元/月予以发放。
济宁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半年一次,发放时间不超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济宁农村教师补贴的金额可能会因为政策差异而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