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选择是“本人申报”或“为他人申报”后,点击阅读提示。
第二步 进入“慢性病申报”基本信息界面,选择“为他人申报”需要进行患者身份验证,填写完点击“下一步”;如果是本人申报,无需验证,确认患者基本信息无误后,直接进入“下一步”。第三步 如果是“特殊人员”,选择特殊人员类型,并填写不能到场原因,勾选承诺书,填写完点击“下一步”;如果不是特殊人员,直接点击“下一步”。第四步 请依次选择“申报病种”、“认定医院”、“认定科室”后,上传证明材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第五步 确认患者信息以及申报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首先由就医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医保办印章,再由参保职工或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认定申请表》;
3、本人近半年的住院病例有效复印件以及各类诊断依据(如:检验检查报告等);
4、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参照上述申请流程至所属社保中心办理慢性病申报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