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二级乙等可以当除语文学科以外的老师。
我国普通话等级自上而下分为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内分为甲、乙两个等次。我国对教师对普通户的要求如下:
1、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2、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3、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4、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5、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