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
1. 中级职称:一级教师(中教一级),相当于讲师。
这是中学教师中的最高等级,一般位于中学的副校长或者备课组长之下,负责教师职业技术水平的综合考核和晋升考核等工作。
2. 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高级教师。这是职称中的高级别,仅次于正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正高级教师。这是职称中的最高级别,部分省份如山西,已经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了正高级职称。以上是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基本分类,具体的职称评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需要参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同时,教师在申请职称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学历、工作年限、教育教学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