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我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或艺术类专业考试:
①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报名条件;②具有一定体育或艺术特长。
高考总分数达到贵州省规定的分数线,即有资格报名大学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