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补办流程: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教师资格证补办注意事项:
1. 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证在区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市教委人事处办理。
2.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证件照必须是正面免冠照,清晰可辨,不能是艺术照、大头照、侧面照等,否则不予受理。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和(教资〔2009〕17号)要求和教育部2001年印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师资格证丢失可以当地教育局申请补办,只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并提交要求的材料就可以。如果是本人办理按要去提交材料即可,瑞国是要求别人代办,需要有你出具的委托书才可以
可以的, 教师资格证的补办可以让别人帮忙,只要提交委托书就行。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一份,须为打印件(样表需下载);
3.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
4.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如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交委托书一份。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