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已经重新入职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及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携带相关证明前往;
2、在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后,相关机构会予以备案,享受该失业金的剩余金额和月份将被保留,在下一次失业时可以继续享有,能够合并发放。
给你所申领失业补助金地区的社保局失业办打电话问问能电话取消吗?
说你急着交社保。如果不能那就去社保局失业办人工窗口取消申领。
只要你在劳动就业处办理了就业登记、由用人单位为你缴纳社保,就业处系统就会自动取消你的申领;你也可以直接向就业处申请取消你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