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约。
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组织部门与学校、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的,予以解约。
2. 公开选岗。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选定《职位表》中所列具体工作岗位(须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申论》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照姓氏笔画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如签约人数多于《职位表》所列计划数,组织部门将补充征集职位,然后再统一进行公开选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