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京籍或落户京籍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有本市户籍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需转到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需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迁移、实际居住地变更等相关材料,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拟转入学校联系。
二.非京籍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到本市的,应参照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需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迁移、实际居住地变更等相关材料,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拟转入学校联系。
外地人在北京上小学需要满足一些条件。首先,孩子需要满足年龄条件,即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其次,需要准备入学资格审核材料,包括父母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和北京市居住证。
最后,需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入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