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该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并且对该假币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且用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并在专用袋上注明币种、券别、面额、纸张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等项目。
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应该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的分支机构或者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来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给持有人。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
公民在收到假钱时应该立刻交到当地的银行或者公安机关去,若是当场发现,情节严重者应该留下证据立刻报警。收缴假币的相关机构应该向持有假币的公民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再将公民持有的假币收缴。
若是知道假币却还继续使用假币属于违法,若是公民看到有人大量持有假币,或者非法制作钱币的,需要马上向公安机关汇报,禁止假币流入交易市场。
收到假钱最好的方法是上缴给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因为在知道是假币的情况还继续使用是违法的,如果看到有人大量持有假币甚至非法制作钱币进入市场流通要劝其上缴当地银行,或向公安机关报,否则将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
1,收到了假币不能使用,需要上交到任何一家银行或者公安机关。
2,如发现他人使用假币,应劝其上缴。
3,如发现有人制造贩卖假,应立即报警。
处理假币应遵循合法程序。首先,发现假币时必须妥善保存,以免损坏证据。然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调查并提供专业意见。若确证为假币,通常会将其收缴,并对持有人进行相应处理,如罚款、拘留等。对于民众,应提高对假币的识别能力,勿贪图小利,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行为,以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