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一政策了,二零一五年一月实施的县(市、区)以下基层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中规定,在乡科级副职任职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乡科级正职(非领导职务)待遇,在乡科级任职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县处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待遇。
这一政策已经在二零一九年六月起停止执行。
首先是县级公务员,然后是副科级满15年才能享受正科待遇,如果是科员享受副科待遇满15年就不可以享受正科级待遇。
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地方有,一般就是副科15年可以解决享受正科待遇,或者副科15年的退居二线前解决享受正科待遇。有的地方没有这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