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写1996年的《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律师执业证每年度注册一次,未经注册的无效。
”不过,2009年2月26日出台的《司法部关于废止十二件部颁规章的决定》第9条明确规定,《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1996年11月25日司法部令第46号 ) 被《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代替。所以律师证备案不明有效期不影响律师证的有效性!
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只是对律师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备案,其不同于年检注册,因此不能签注有效期。
律师执业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许可后,未经法定吊销或注销程序,其执业证都是有效的。因此,特对往年签注有效期的行为予以纠正,还请各有关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予以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