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
应具备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独立地记录和核算企业本身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等条件。一个会计主体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不能核算、反映企业投资者或者其他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会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因此,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之进行探讨,有助于会计学界从更高层次理解和把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主体属性及主要特征:
1、能动性: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创造性的,并能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客观世界进行变革的发动者和承担者;
2、社会性:主体在对客体进行变革时,与社会结成了广泛的联系(社会关系),因而吸取了社会所赋予的品格和力量;
3、实践性:只有进入实践活动的事物,方能构成主、客体关系,否则,主、客体只是各自孤立的,互不相干的个别事物。
会计主体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具有一定数量的经济资源; 2、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它活动; 3、实行独立核算,提供反映本主体经济情况的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