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及就读子女户口簿。
(2)居住证。(居住证的领证时间截止到就读当年8月31日,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满1年的要及时签注且在有效期内。
(3)合法稳定住所。在桂林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
(截止到就读当年8月31日,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
(4)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在桂林市四城区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等任何一项。(截止到就读当年8月31日,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
温馨提示:
①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流动人员到派出所首次申领居住证,从申请、登记、审核、制证、发证需要一段时间,要达到居住证上的领证时间满1年的入学条件,家长必须提前一定的时间到派出所登记办理居住证。
②入学申请人提供的《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要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
③上述的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的持有人(签订人)须一致,且须为申请就读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主要就是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现在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身份证户籍不在桂林的,可以凭借用工单位证明。持居住房子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地段小学报名。桂林读书属于就近办理,住在哪就就读所在区段的学校,所以房产本本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