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始水土保持资质实行星级评价,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五星级为最高级。
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具有固定工作场所;
3具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4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经历;
5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技术职称或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含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4 人;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人员不少于 2 人,水利工程类或其他土木工程类的人员不少于 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