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件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其中未派遣的,须持有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事业单位资格审查需要根据公告以及岗位的要求携带需要的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只要提供了招聘单位要求的证件通常都会通过审查的。
2、而需要携带的材料也根据岗位不同有相应的要求,通常情况下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都是需要准备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