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申请资格种类”填写小学教师资格、或者初中教师资格。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一般只填写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其所学学科相一致。
四、封面“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村组,或者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门牌号。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