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原就读学校打印学籍卡并由原就读学校确认盖章,同意转出。
2. 家长带齐上述所有材料,根据自身情况联系相对就近学校,若学校同意接收,则由转入学校在网上向转出学校发起转入申请,经双方学校及双方学校所在教育部门审批通过,完成网上转学流程。
3. 若就近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则带齐上述所有材料到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有空额的学校入学。
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迁移等正当理由须转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可予转学。
首先由转入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学生的转入申请,并上传转入转出双方学校签具意见后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作为佐证材料,同时审核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其次先后由转入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理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查看转入学校提供的佐证材料,审核是否同意转学的意见,转学流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