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内招生。公办初中学校可以按照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探索实行大学区制或多校联合划片招生,推进片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具体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民办学校严格在学校审批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招生,取消民办第二批次志愿,不再允许跨区补招。
宁波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兴宁中学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为宁波市中心城区(海曙、江北、鄞州、高新区),和其他民办学校一样,不允许在其他区县(市)范围内补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