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面积20*30,基坑深4M,地下水位在地面下1m,不透水层在地面下10m为无压水,k=15m/d,基坑边坡1:0.5,采用轻型井点布置,进行井点系统布置和设计。
沿基坑周边(离开基坑开挖边0.5米)每隔1米设置一根降水管,降水管插入深度地下5米,降水7天后开始挖土方,待基础施工、回填完成后拆除降水装置!结束降水。基坑分级:一级: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二级:介于一级基坑、三级以外的基坑。三级:开挖深度小于7米且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的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