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流程(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4)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5)失业人员按月到同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发放流程
一、资格验证:由惠州市管辖社保机构对参保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本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和资料。
二、申请确认: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进行确认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生活补助费发放:
1、职工居民:由惠州市管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代发失业保险金。
2、农民合同工:本人到惠州市管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