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要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时要填写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
而且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去办理。
【法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应当进行临床评价;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
(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
(二)其他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南。
1、在市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2、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