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的,年龄为18至20周岁;具有高中 (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参军要求如下:
1、当兵要求最低文化程度是初中以上;
2、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2岁,大学本科毕业,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4、不能超过正常体重的25%,不能低于正常体重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