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莲池区小学招生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莲池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注:如果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监护人需提供书面申请及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缓学。)
所需证件:
1、莲池区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产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小学)。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小学)、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居住证(居住证明)、监护人的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