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 至少具有高中或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4. 须继续参加国家卫生部门或本人所在单位(部)组织的计划生育卫生专业技术培训,达到相关要求。
5. 须具有3年以上的妇幼保健或相关工作经历。
6. 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记录。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考试费用
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
从事医技和辅助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的卫生专业证书
从事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断技术的人员应提交卫生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从事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技术服务人员应提交省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证
拟从事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技术服务人员应提交2寸免冠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