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绩效指标设定的难度在于,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结果不好衡量,各个企业发展阶段不同,对法务的定位也不一样,因此所承担的功能也有差别,整体上,以KPI绩效指标为例,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设定:
一、从法务工作本身
1、要素法提取:基于法务工作员工的工作职责,一般法务工作大类分为合同(招投标、投资转让、财务)、诉讼(商标、劳动争议、侵权)、危机管理等,采用要素法提取关键绩效指标,从时间、质量、成本等几个维度设定,以公司投入产出为导向;
2、例如:
合同:合同审核及时性
诉讼:胜诉率、诉讼案件下降率、诉讼费用下降率
法务体系:公司法务体系建设效果、法务人员培养合格率、法务普及效果
二、从客户的角度
法务部分的内部客户是各业务、职能部门,如财务、人力、销售、供应链、投资部等;
可以设置“客户满意度”指标,来衡量法务工作服务内部客户的效果
三、从流程角度
基于法务工作流程考核关键节点的效率、成本、效果
如:合同签批审核周期
四、分层分类
法务总监、法务经理、法务主管、法务专员的指标设定要进行区分,不能一刀切
法务总监代表整个法务组织绩效,可以设定“客户满意度”,权重设定30%
法务经理、主管按照所负责的模块,从职责、流程去考虑
最后,关键绩效指标,一定要“关键”,切忌面面俱到,以考代管;KPI指标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想要什么就考核什么”。
主要指标设:诉讼处理及时率、提供法务咨询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