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
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符合以上第1至5项、第7项条件的申请人,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虽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曾转让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的,经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濮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或暂住证,并年满18周岁。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申请廉租租金标准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年度认定的低保、低收入对象或优抚对象证明。
濮阳公租房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提供由市民政局核发的《濮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濮阳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4级残疾军人、孤老复员退伍军人、五老人员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