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二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独立学院一直没有社会举办方的学校,或者是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的学校。
这类独立学院一般以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下属机构合作举办(学校基金会、附属医院、校友会等),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的学校为主。
第二种情况是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如果能同时满足以上两大条件的独立学院,原则上转为独立设置的公办高校可能性才比较大,否则只会面临转为民办或停止办学的局面。
有独自的办学能力,独立的校舍,独立的师资队伍。完全能自主承担教学工作的独立学院,可以转为公办,民办。不符合要求的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