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校荐生报考的流程如下:
山东校荐考生应于登录招生高校公布网站,按要求报名参加测试。同一专业有多所高校招生的,自荐考生可根据招生高校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一所或多所学校的测试。
申请校荐生资格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百分之40的学生。
2、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3、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校荐生需要符合院校规定经院校审核后才具有专升本报考资格。
5、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6、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8、未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该类考生须通过招生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后,获得报考该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