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群体人员是指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
《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强调,专项活动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的救助对象范围,全面开展救助工作。
并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各级检察机关要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
是指以下四类:
1、高校毕业生
2、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
3、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劳动力
4、外来务工人员。
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
四类人员为一下人员:
第一类: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第二类: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等;第三类:因触犯国家刑律已被有关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第四类:在本省常住户口的人员等四类人员,被统称四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