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税率和征收率是怎么规定的

2024-09-04 17:39:05
建筑服务税率和征收率是怎么规定的,麻烦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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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计算方法如下:(1)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税率的应税服务(即:混业经营行为)的税收处理原则为: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例如,某试点一般纳税人既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又提供物流辅助服务,如果该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上述两项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则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提供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如果该纳税人没有分别核算上述两项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则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和提供物流辅助服务均从高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2)《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对混业经营行为明确了如下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如何计缴增值税?纳税人既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又提供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例如,某试点纳税人在2011年7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取得收入1万元(不含税销售额),提供建筑业劳务取得收入1万元,如果该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上述销售额和营业额,则按照销售额1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按照营业额1万元计算缴纳营业税;如果该纳税人没有分别核算上述销售额和营业额,则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销售额,并由主管地税机关核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为了使纳税人能够准确核算和反映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将分别核算作为纳税人减免税的前置条件。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享受免税、减税优惠。

2024-09-04 17: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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