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保障资格是指满足条件者才有申请公租房的资格,而对于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居住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3、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保障资格是指:保障经济基础要好;保障理念要清;保障机制措施要务实性强;保障监管要扎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