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放宽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2024-09-05 15:15:07
成都放宽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急求答案,帮忙回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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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

2、根据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将我市原有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中的“2016年10月1日开始,在成都市没有住房转让交易记录”,优化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其他认定标准不变。

3、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

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

2024-09-05 15: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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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最近宣布,将放宽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从原来的15平方米提高到20平方米。这意味着,如果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且家庭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就可以被认定为无房家庭,享受相关的住房保障政策。

此举旨在更好地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缓解住房紧张局面。同时,成都市政府还表示,将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快推进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

2024-09-05 15: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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