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泸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精神残疾人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泸州市对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护理补助。
同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残疾人,还可享受每人每月180元的床位费用补助。这项政策的实施意义在于改善精神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和质量,促进他们在社会上更好地融入和发展。
泸州市目前对残疾人发放的补助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针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其中,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8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是不等类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