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哈市9区9县(市)以外的户籍)。
2.在哈政规〔2023〕1号文件有效期内购房,以网签备案时间 为节点(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房人在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申请补贴,申请时间不受文件有效期影响。
3.产权为共有关系的,双方需同时到场,可以一方放弃申请。
(二)补贴标准
非哈市户籍补贴1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或共有人双方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户口原件;
3. 本人名下※哈尔滨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
4.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6.产权为共有关系的,双方需同时到场,可以一方放弃申请,签订放弃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