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警告”即对一般违法首次警告。将引发事故较少,且法律规定可以给予警告的交通违法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
高速公路“首违警告”主要适用以下4种情形:
1.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10%;3.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4.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交管12123首违警告是交警处于人性化管理的一种措施,意思是首次违章或违规可以原谅,如有再次那就是要罚款,扣分的。
超速违章首违警告应该是超速没有达到百分之十。也可能是对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
现场执法时,因网络等原因无法核实是否属于半年内首次违法、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的,按照首次违法作出警告。并且本次交通违法行为是属于首次违法警告的清单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