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试局牵头成立海南省中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海南省中招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中招办”),主要负责制定中考和中招工作的有关政策细则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
各市县相应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中招办),负责制定本市县中考和中招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各科目考试和考查的实施;组织、指导学校建立本市县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核查考生身份和优惠照顾政策特征等信息;做好面向本市县各类学校统招计划、指标到校计划、自主招生计划等录取工作;按省中招办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有关高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各初中学校设立学生升学指导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引导初中毕业生准确定位未来发展方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志愿。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2.户籍不在我省,但具有我省初中学校九年级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参加过当年我省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3.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聘期5年以上)且被我省认定为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和学籍未转入我省的,在其聘用单位所在市县中招办报名参加中考,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相应待遇。
4.具有我省初中学校学籍的八年级学生、未参加我省八年级生物和地理考试的我省户籍但外省学籍的九年级学生(简称“外回考生”)、九年级休学生、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报名参加2023年生物、地理考试。已报名参加2022年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再报名参加2023年生物、地理考试。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当届有效。
5.已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就读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学籍不在我省的八年级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我省生物、地理考试(符合第3条报名条件的除外)。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以省考试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