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1、资助内容:
一是学费资助;
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
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2、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义务兵回来后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可以免费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试入读普通本科,可以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