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申请标准要年满18周岁,在当地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按照“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审核通过的,获得备案资格,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申请人需满足的相关条件为:
1、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含)以下。
4、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