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科举制度从公元606年隋炀帝大业二年至公元1905年,清末慈禧废除科举制度共存在1299年,是古代国家通过逐级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是仕途必经之路。
科举时代,应考者一般要经过过四级考试。首先要经过县州级考试,这级考试叫"童试",靠中者称为秀才;再经省级考试,这级考试也叫"乡试",考中者称举人;再经过国家级考试,这级考试叫"会试",考中者称贡士;贡士再经皇上亲监考,这级考试叫"殿试",考中者为进士,前三名为鼎贾三元,考中第一名者称"状元",第二名称"探花",第三名称"榜眼",其他进士称"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
秀才是一种身份,举人有当官的资格,但不一定能当官,进士是全国统一分配的官员,状元、探花、榜眼就留在皇上身边当官了。
乡试在古代只是最基础的一场考试,还达不到做官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