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评定职称时通常对应中级职称。
一级建造师是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之一,其证书与中级职称(即工程师职称)有对应关系。然而,一级建造师证书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中级职称,它只能在晋升职称时作为参考条件之一。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发布文件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其中包括北京、上海、广西、陕西等省份。这些文件中明确指出,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对应中级职称,但在招投标、资质办理等场合中,中级职称不能被一级建造师证书所替代。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中级职称并不是完全等价的两个概念。一级建造师证书是通过考试获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主要考察的是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而中级职称则是通过职称评审获得的荣誉称号,主要考察的是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作为晋升中级职称的参考条件之一,但不能替代中级职称的正式资格。因此,在进行职业发展规划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行业需求综合考虑是否需要同时获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和中级职称。